普通高校招收、培养港澳台学生出新规【华侨生联考】

标题:普通高校招收、培养港澳台学生出新规【华侨生联考】 | 时间: 2018年01月31日 | 分类:港澳台新闻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规范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对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教学、生活管理和服务。

  在招生方面,《规定》明确高校可以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外,根据自身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收港澳台学生的数量或比例;对未达到本科录取条件的,高校可按要求招收为预科生,学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转为本科生;高校可自行招收港澳台进修生、交换生和旁听生。

  在具体培养方式上,《规定》要求各高校将港澳台学生教学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根据港澳台学生学力情况和心理、文化特点开设特色课程;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同时,国家为港澳台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9年发布的《关于高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

   本文由上海心叶教育华侨港澳台联考辅导学校摘自中国教育报!原文标题为《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文件 普通高校招收、培养港澳台学生处新规》

   更多的港澳台联考咨询请关注心叶教育华侨港澳台联考辅导学校的官方网站 www.520xinye.net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